中国人骨子里面对于“性”很敏感、羞涩,所以大部分人看**也是在自己的空间之内观看,并且很多人在角落里偷偷看,还担心别人知道。我们不可否认,我国法律对于YinHuiSQ光碟的传播是严厉打击,但是如果个人下载自己观看是否又触犯法律呢?
先看视频:https://weibo.com/tv/v/Id7eXue8y?fid=1034:4431260844781798
新闻:https://www.sohu.com/a/325645474_120016265
最近,吉林省松原市一个网友发帖说,自己下载**在自己电脑上看被公安机关发现,结果被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电脑也被没收,理由是**淫秽影片。该网友表示不服气,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下载影片自己观看,并没有进行任何传播,因此向公安机关撤销处罚,但警方一直没有给回复。于是,网友在网上进行投诉,警方发现其在投诉后,直接把该网友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全部发布出去,让他人都知道该网友在家中看**。消息一出,网友们炸了锅。
网友一:在家看**妨碍到谁了吗?盈利了吗?传播了吗?如果都没有那凭什么拘留罚款呢?松原警方这是**裸的敲诈行为!
网友二表示:别人在家看**被严惩,那么警方公然散布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又该怎么惩罚呢?难道就因为自己是警察就可以随便折腾别人吗?
网友三:在家窝着看**被拘留被罚款自己认倒霉就得了,又不是光彩的事情,怎么还好意思到处嚷嚷,这多丢人!再说,你和警察斗,那不是鸡蛋碰石头吗?
那么,针对该案件,该网友是否有权下载**自己观看?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不提倡全民在家天天看**,但是我国法律所制裁的是向公众传播淫秽物品或者为了牟利而传播等非法手段,目的是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良风气,保护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但是如果个人下载在自己空间范围观看,是法律所允许的,并且如果个人不希望他人知道,而他人恶搞或者诋毁其形象,可能会触及他人隐私与名声。
针对本案公安机关处罚依据则是**淫秽影片,那么该条法律具体是如何规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法条适用的前提是行为人实施制作、运输、**、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通讯工具以此来向公众传播,在本案中,网友在网络上下载**进行观看,并没有在电脑上将其视频进行传播;反观公安机关在处罚不当后,对于该网友的诉求没有及时答复,在得知其在网上进行投诉后,私自公布个人信息,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若给该网友生活造成影响或者伤害,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下载黄碟供个人观看是不涉及违法的,公权力应该止于公民私人领域,如果公权力可以无限扩大,样样管,那么公民个人空间与自由将在哪里?这种行为与在酒店里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本质上有什么区别?依法行政是**机关的职责所在,为人民服务是其宗旨,权力不是特权,隐私也不是廉价的牺牲品。愿权力归位,权利被捍卫。